关于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Jul 7, 2026 | 作者:
关于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的
公示
根据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前期调查、初选省定等程序,现将萍乡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人选名单(共3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9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逾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贤东路12号(翠湖公园对面)
邮政编码:337000
联系电话:0799-6832058
附件:
江西省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萍乡市文化馆拟推荐名单.doc(点击文字打开附件)
萍乡市文化馆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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