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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萍乡市社区文化艺术节开始报名啦!

发布时间:Oct 10, 2022 | 作者: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题,组织开展第四届萍乡市社区文化艺术节活动。通过集中展示我市基层文艺创作成果,促进群众文化繁荣发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唱响主旋律,从多角度多层面展示我市群众文化活动魅力,激发广大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为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
萍乡市文广新旅局
承办单位:
萍乡市文化馆
协办单位:
安源区文化馆、经开区文产办、湘东区文化馆
芦溪县文化馆、上栗县文化馆、莲花县文化馆

报名须知

本届社区文化艺术节采取层层选拔、逐级推选、集中展演的形式举办。由全市各县区、街道组织文艺爱好者参加,群众也可自行至各县区文化馆报名参加。各县区文化馆联系方式如下:

安源区文化馆:陈丹 0799-6661810

湘东区文化馆:杨珊 0799-3433768

芦溪县文化馆:刘龙威 0799-7588807

上栗县文化馆:刘尔红 0799-3666360

莲花县文化馆:贺稂春 0799-7223072

萍乡市文化馆咨询电话:0799-6832700

(一)比赛类别

1.声乐展演:独唱、小组唱

2.器乐展演:民族弦乐、民族管乐(葫芦丝、笛子、唢呐)

(二)作品要求

1.具有较好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主题健康向上,形式新颖多样,力求雅俗共赏。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展现生活中的美好幸福(美声组选手可以演唱国外艺术歌曲或歌剧选曲)。

2.参加社区文化艺术节总决赛的作品须是各县区、街道推选出的优秀节目,已获省级奖项的节目,不予参评,谢绝再次参赛。

3.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年龄在18周岁至70周岁之间,作品报送要注明作品基本信息(表演人员姓名、年龄、联系方式、节目类型等)。

4.表演形式:独唱,小组唱,独奏,合奏均可。小组唱及合奏的人数不超过10人,声乐类不可有伴舞,器乐类不可有歌手演唱。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参加两种表演形式。

5.初赛、总决赛均以现场演唱或演奏的方式进行,不得使用录音。声乐类自备MP3格式伴奏带,并提交U盘,如需现场乐队伴奏,乐队人数不超过2人。所有参赛选手自备服装、乐器。

6.参赛节目时长限6分钟以内。

7.参赛作品不得含有意识形态方面问题或者侵犯第三方权益的内容,如有涉及版权争议,由选手和与版权所有者妥善解决,法律责任自负。

(三)评分标准

编排符合主题要求,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具有时代感、抒发健康情怀。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服装造型符合表演形式,舞台效果佳。

奖项设置

(一)等次奖

本次社区文化艺术节每个项目设一等奖1个(1000元 ) 、二等奖2个(800元)、三等奖3个(5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二)组织奖

根据各县区文化馆开展活动的组织情况和按规定期限内报送作品的质量、数量进行综合评定。

(三)指导教师奖

对优秀的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能超过3名。

疫情防控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实施单位制定社区文化艺术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必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预案,严格落实活动相关人员、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各项安全工作要求。活动期间严格落实“三验一戴”、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活动顺利举办。